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简介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准,广东省司法厅依法登记公示,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于2006年9月22日成立。中山分会自成立以来受理案件数量和仲裁标的额保持稳定、快速增长,中山分会的高效性、专业性和灵活性填补了商事仲裁机构的空缺,为中山地区的各类经济活主题解决各种经济纠纷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途径,为中山投资环境的完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专业保障
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公平公正
中山分会是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的非营利性机构,使用与总会相同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享有统一的仲裁管辖权。在专业性保障上,中山分会有专业的仲裁员队伍、高素质的秘书队伍以及资深的专家咨询队伍。其中,仲裁员队伍挑选的是肯担当、有能力的专业人士,包含了中山地区的资深律师、退休法官、大学教授以及来自不同行业的专家,充分保障分会案件审理的合理公平和质量效率。同时,中山分会还有一支素质过硬的仲裁秘书队伍,这些秘书都是从知名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挑选,除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要求外,还要通过入职考试和入职培训,是一支能够严格把控案件审理程序,保障案件审理程序有效推进的专业人才队伍。此外,中山分会还设有一支专家咨询队伍,对于重大、疑难、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报请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有效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
灵活办案
充分发挥仲裁的便捷高效性
中山分会充分发挥“互联网+仲裁”的领先优势,将远程视频庭审作为当事人参与仲裁的可选择方式。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可以使当事人和仲裁员在不同的地点,通过手机或电脑实现线上开庭审理。极大程度上方便了对于因地域距离或其他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庭审的当事人或仲裁员,保证案件程序高效、流畅的运转。中山分会提供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灵活处理案件,既获得当事人的认可,也获得仲裁员的鼓励与支持,此方式及时保障当事人的仲裁权利和健康安全,降低当事人的仲裁成本,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注:因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原则,作者对上述图片和文字已作相关处理。
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搭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交流平台
中山分会作为中山地区唯一的仲裁机构,作为代表参加中山市政府、中山市司法局组织举办的一系列与香港、澳门法律界人士的交流活动。中山分会也利用中山市的地理优势,积极开展与港澳法律团体的合作与交流。目前,中山分会已经与香港中律协、澳门公信国际(澳门)仲裁协会等团体形成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对于来自港澳的法律专业人士亦有良好而密切的沟通与交流。中山分会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湾区法律制度的互融互通,不断打破法律体系差异带来的障碍,让仲裁法律服务更全面为湾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学术交流
注重办案团队的专业技能培养
中山分会注重办案团队的专业技能培训与交流工作。针对当下金融业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多次组织法律沙龙活动,比如:“网络金融以及金融科技对传统商业银行的挑战和应对”“执行困难对银行业务拓展困扰及对策”“互联网金融的问题及应对”等主题沙龙,并邀请了中山地区金融机构代表、中山市银行业协会以及地方金融协会会员单位代表等专业人员参与到主题交流活动中,组织与会人员积极问答与探讨,圆满举办了高质量的法律沙龙活动。高质量的沙龙活动不仅促进了办案团队对当下法律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把握,也提升了办案团队办案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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