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Annual Report of China’s Guangzhou Arbitration Commission (GZAC) on Disclosure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一、总体情况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5年8月29日正式组建,作为广州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一直遵循独立、高效的仲裁原则,以仲裁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019年共计受理传统案件13955件,同比增长47%;争议标的额300亿元,同比增长0.7%,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我委积极宣传和推广仲裁相关法律制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2019年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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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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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坚持宣传和推广仲裁法律制度,认真做好政府公开各项工作,为营造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仲裁专业性较强,较注重对商事主体的宣传推广,对普通民众的宣传方式不够灵活多样,还没有做到简单易懂;二是因仲裁是专业的纠纷解决方式,平时对具体仲裁程序的指引还不够详尽到位。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宣传普法性文章和典型案例介绍,以通俗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对民商事仲裁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二是发挥新闻发布会的作用,向社会通报我委开展仲裁工作情况,同时通过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020)83287919
(020)83283771
website_gzac.org ( _=@ )